为更好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精神类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我市拟在市内精神类疾病医疗机构全面实行按床日付费.2022年6月7日上午,市医疗保障局在前期充分调研基础上,召集县区医保部门和部分精神类医疗机构负责人召开按床日收付费工作座谈会,
为更好保障参保人员权益,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精神类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我市拟在市内精神类疾病医疗机构全面实行按床日付费。2022年6月7日上午,市医疗保障局在前期充分调研基础上,召集县区医保部门和部分精神类医疗机构负责人召开按床日收付费工作座谈会,研究讨论精神病按床日付费相关问题。会议由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涛主持,各县区医保局负责人、各精神病定点医院负责人和市医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刘芳从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的背景出发,对我市精神类疾病住院按床日付费的数据测算情况、拟定标准、部分县区情况等进行了说明。针对医院系统改造、总额控制、费用预付、医保结算、病种定额标准、定额包含内容、伴头部外伤性精神病患者、费用拨付以及特殊人群待遇等细节方面问题,认真听取参会各方的意见建议,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就精神类疾病住院按床日付费定额标准初步达成一致意见。
张涛指出,精神病按床日付费将大大减轻患者及其家庭的医疗负担,免去患者住院门槛费,降低患者出院肇事肇祸风险,在关爱精神病患者同时,维护了社会稳定。
张涛强调,医保支付是基本医保管理和深化医改的重要环节,是调节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杠杆,按床日付费作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内容,在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控制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主动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共同为落实改革任务、不断减轻老百姓医药费用负担而努力。医保部门将根据医疗机构试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适时作出政策调整,为支持医疗机构发展尽心尽力。
上一篇:当涂县残联开展精神智力残疾人康复评估服务工作 下一篇:王晓燕到安庆民康精神病医院开展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