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郧县坚持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实时救助,跟踪服务的工作思路,结合县情,立足实际,进一步探索完善工作方式方法,扎实做好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全县共排查掌握精神障碍患者541人,先后救治66名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累计免费救助60
近年来,郧县坚持“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实时救助、跟踪服务”的工作思路,结合县情,立足实际,进一步探索完善工作方式方法,扎实做好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全县共排查掌握精神障碍患者541人,先后救治66名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累计免费救助600余人次,累计回访1500余人次,确保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不漏查、不脱管、不失控”,有力维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明确责任,初步形成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格局。县政府、县综治委先后制订出台了《郧县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加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意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成立了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综治办、公安局、财政局、卫计局、民政局、人社局、残联等职能部门领导及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领导小组,全县20个乡(镇、场)均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统一协调,督促落实管控措施,严格信息、数据保密制度。根据部门职能,将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定级、救助、治疗、随访、管控等各个环节进行优化、细化。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是该项工作的主体,切实做好排查、危险性评估、应急处置和相关救助工作;公安部门协助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督促监护人落实日常监管和治疗措施,依法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人身安全的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管控并强制送入医院治疗;卫计部门积极抓好县级精神卫生中心建设,负责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进行随访,协助做好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定级,把农村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全部纳入新农合,落实相关惠民政策;民政部门协助乡镇按程序将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纳入低保、大病救助。根据实际情况,对“三无”(无法定抚养、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实行救助政策;人社部门协助乡镇按程序将城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纳入城乡居民医保范围,及时结算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财政部门将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加强使用审计监督;县残联具体负责精神障碍患者的免费救治工作,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为精神障碍患者免费提供日常治疗药物。把好免费救治审批关、定点医院沟通协调关和费用控制关,健全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和救治费用相关的档案,维护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县综治办负责统筹协调督办,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一盘棋”工作格局。
整合资源,优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措施。一是整合资金资源,切实减轻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县财政每年筹措50万元,整合民政、卫计、残联对口项目资金,建立精神康复基金,基金由县残联(县精神康复办公室)管理运行,实报实销,滚动流转,专项用于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工作。采用“四个一部分”模式解决患者的住院治疗费用,即新农合或医保按规定报销一部分,民政部门低保和大病救助按相关规定救助一部分,由残联从精神康复基金中支付一部分,患者家庭力所能及的负担一部分。对于特困的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其自费部分由残联从精神康复基金中支付,且由定点医院对其提供无偿的伙食援助。对于一般性精神障碍患者或经过治疗病情稳定的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由残联定期免费发放治疗药物。两年来,该县共积极整合财政、人社、卫计、民政、残联等部门政策资金140余万元,统筹解决了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实现了救助治疗政府“买单”。二是整合人力资源,确保一个病患一套服务班子。各乡镇以政府文件明确综治分管领导、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和各村(社区)书记是具体责任人,负责排查、协调落实日常管理的各项措施;乡镇包村干部和村(社区)干部是行政责任人,负责协同监护人对病人进行管控;民政工作分管领导和民政办主任是帮扶救助责任人,负责把病人纳入医保、低保,帮扶解决部分治疗费用;卫计部门以文件明确乡镇卫生院长是随访责任人,由乡镇卫生院指定具体随访医生,负责定期随访。给每位患者家庭发放一张联系卡,公开乡镇包村干部、村干部、乡镇卫生院长和随访医生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并明确要求,联系方式不得随意更换,联系电话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如有人员变动等特殊情况,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变更通知,确保患者需要救治时,能随时联系到相关责任人。
健全机制,促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落实。根据各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健全了以病人需求为中心,事前排查建档、分类定级,事中康复救治、治愈送返,事后跟踪服务、稳控帮扶的长效服务管理机制。一是滚动排查、摸清底数,做到“应排必排”。由各乡镇组织村(社区)、派出所和卫生院对精神障碍患者实行滚动排查,及时录入建档。二是分类定级、免费服药,做到“应助必助”。按患病程度把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分为强制入院治疗、建议入院治疗、在家看护服药和一般关注四个管理级别,做到病人病情早发现、早干预和早救助。三是严格审批,及时治疗,做到“应治必治”。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提出请求,乡镇综治办审核后提出网上申请,残联初审,县综治办审批,审批后电子档案传至定点医院。经定点医院鉴定,符合救治条件的,由卫计部门做好病人登记、建档工作,收进医院进行救治。四是三级联动、落实责任,做到“应控必控”。对每个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签订乡镇、派出所、村组和家庭“四位一体”的管理责任书,有效防止精神障碍患者危害社会。五是定期回访、跟踪服务,做到“应访必访”。由卫计部门指令随访医生定期指导监护人给患者服药和开展康复训练,对病人用药及身体状况进行检查,记录进健康档案,并实行动态管理,防止情况恶化,做到“随走访、随分类、随治疗”。六是后续服务,帮贫解困,做到“应帮必帮”。由残联、人社、卫计等部门开展心理健康促进、教育帮扶、就业支持等开放性服务,促进患者恢复社会和生活功能,为患者融入社会创造条件。
严格考核,建立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工作奖惩体系。一是借助综治信息平台创新督办方式。借助县综治信息网络平台增设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模块,把患者服务管理的行政责任人(乡镇包村干部、村干部或网格员)、监护人、随访责任人(乡镇卫生院长、随访医生)进行绑定,对排查建档、分级救助、纳入保障、救治申请、审批、入院治疗、治愈送返、跟踪服务、日常管控等环节全部实行网上流转,网上监督,实地抽查,建立了日排查、周汇总、月抽查、月通报制度,实现了实时更新、滚动督办。二是借助综治考评落实目标管理。县综治委把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范围,由县综治办负责随时从系统调阅各环节工作动态信息,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单位及网格扣除相应的综治考评分值,一月一结硬仗,一月一排名次。三是借助综治处理手段落实责任查究。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并严格查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上一篇:十堰市郧阳区五峰乡开展家访关爱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下一篇:保山市窑湾社区开展“关爱社区精神病患者 回访慰问暖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