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出台精神病防治康复新政,投入162万元专项资金,让辖区内579名持证精神病患者年内逐步享受住院与服药两项特殊救助,同时,构建防治康复业务指导,肇事防控,保障服务三大网络体系,全方位呵护精神病患者. 去年下半年,我市出台意见,对患重症精神病及癫痫伴发精
新北区出台精神病防治康复新政,投入162万元专项资金,让辖区内579名持证精神病患者年内逐步享受住院与服药两项特殊救助,同时,构建“防治康复业务指导、肇事防控、保障服务”三大网络体系,全方位呵护精神病患者。
去年下半年,我市出台意见,对患重症精神病及癫痫伴发精神障碍人员,以服药为重点进行政策保障。新北区有近300人因此进入保障行列,但同时还有约300人游离在保障体系之外。
为了提高对全区所有精神病患者的监护、治疗和康复服务力度,有效控制并减少肇事率,新北区根据实际出台了新政,将精神病防治康复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放宽,辖区常住户口中持有效残疾人证且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或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精神病患者,共计579人均在救助保障范围中。
救助政策具体包括住院救助和药物救助两项内容。
第一,住院救助方面规定,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医保补偿后需自付的部分,低保家庭精神病人全免费,低保边缘家庭只需承担20%,一般家庭承担40%,剩余部分由区、镇(街道)各承担一半。
第二,药物救助规定,所有病人可持残疾人证与医疗诊断证明,到本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领相应药物,长年免费服药,没有上限控制。
配合新政的实施和精神病患者的监护、治疗、康复服务,该区编制了全区精防工作服务与管控网络图,将辖区内159个基层组织尽收其中,细致到每一个精神病患者,及其对应的监护人、联络员、精防医生、片区民警,实现动态、全面的服务与防控。
上一篇:常州国家高新区政协对精神障碍患者融合康复工作视察性民主监督 下一篇:常州市戚墅堰区召开精神病防治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