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得到县民政部门的救助后,两名本县户籍的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出院,回到家里与家人团聚. 卓云芬,王四两人由于生活的突发变故,精神上受到打击,成为精神病患者.但由于家庭贫困,无法承担医疗费用,得知这一情况后,县民政部门决定对其二人进行救助,并将二人送往州
在得到县民政部门的救助后,两名本县户籍的贫困精神病患者康复出院,回到家里与家人团聚。
卓云芬、王四两人由于生活的突发变故,精神上受到打击,成为精神病患者。但由于家庭贫困,无法承担医疗费用,得知这一情况后,县民政部门决定对其二人进行救助,并将二人送往州安康医院进行治疗。经过一段时间的康复治疗,目前,两人病情已基本治愈。
记者跟随县救助站相关人员一行来到黔西南州安康医院,帮助二人办理出院手续,并驱车将二人分别送回家里,与家人团聚,并叮嘱家人照顾好他们的生活起居。
近年来,县民政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救助政策,认真执行 “主动救助,人性化救助”的工作方针,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采取向社会公布救助电话,在县城区设置救助标识标牌等措施,加大救助工作知晓率,同时,组织人员,经常深入大街小巷及集贸市场等流浪乞讨人员频繁出现的场所进行巡查,确保“发现一例,救助一例”。
据了解,自2013年以来,县民政部门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90多人次,护送到州康复医院治疗精神病人3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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