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和个性全面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通知》今年5月组织开展“2023年江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和个性全面发展,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的通知》今年5月组织开展“2023年江门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
活动月期间,开展了江门市中小学优秀心理情景剧评选、校园摄影大赛优秀作品成果展活动及中小学生“阳光心态,积极人生”征文比赛。经组织专家组对各地推荐的优秀作品进行综合评审,现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9月11日至17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相关信息错漏,请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
受理部门:江门市教育局(江门市建设二路127号)。
联系人:陈晓
联系电话:3503961,传真:3531417。
江门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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